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充实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力量,经凤冈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委托凤冈凤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凤冈县司法局2021年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凤冈凤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招聘岗位
司法行政辅助人员7名(劳务派遣)。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
1.具有凤冈县范围内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
2.曾经吸贩毒、参加邪教组织的;
3.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处分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8.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
9.有其他情形不适宜聘用到凤冈县司法局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凤冈县龙泉街道茶园路国企大楼斜对面凤冈凤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8765568;0851—28765567。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及复印件、学位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5张1寸卡片照(不限底色);
(2)以上证件必须现场查验原件,复印件由报名处收齐;
(3)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4)应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
(5)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
(6)代为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出具委托书(详见附件4),受委托人的报名行为视同报考人员本人。
以上提交的所有资料若出现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6.缴费:资料审查合格者,需现场交报名费100元。
7.领取准考证:报名通过人员请于2021年11月27日(上午9:00-下午17: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者需提供报考者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代领委托书。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60%。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记载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急处突、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与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入围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划定)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凤冈凤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家庭主要成员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综合考察是否适合司法局工作并作出考察结论。经研究确定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发现或被举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有关待遇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凤冈凤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根据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发放。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凤冈县司法局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报名咨询电话:0851—28765568;0851—28765567。
监督电话:0851-25224100。
十一、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为认真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试当天全程戴口罩,入场时要出示“贵州健康码”,“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其中对部分地区来黔人员的防疫要求如下:14天内境外来的人员及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考试;14天内从中高风险街(乡)或其它中高风险地区来的,需进行核酸检测,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14天内低风险街(乡)来的,有7日核酸阴性报告的可以参加考试。没有7日内核酸阴性报告的,需做核酸检测,阴性可以参加考试;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的可以参加考试;其它低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直接参加考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2.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凤冈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5.若本次招聘工作受疫情影响,将不定期延迟或直接取消,具体视情况而定,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有关通知。
6.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凤冈凤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研究确定。
附件:1.凤冈县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5.凤冈县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考试防疫指南.docx
凤冈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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