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和拟聘用补充公示(二)
根据《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规定,对怀孕考生熊春产后进行补查,现将体检结果以及拟聘用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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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结果公示
熊春:女,报考兴仁市潘家庄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081)职位,体检结果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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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拟聘用熊春同志到兴仁市潘家庄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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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2日。
公示期间若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工作日期间实名反映。为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欢迎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示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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