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战在基层一线的社区团购团长和志愿者朋友们:
面对当前我市疫情,你们自告奋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首先感谢你们的无私付出和努力,在辛苦之余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社区团长组织团购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鼓励倡导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行为,社区团长组织社区团购等活动,应当本着公益服务的原则,互帮互助、共渡难关,不倡导社区团长为社区居民提供有偿服务或者有偿代购,团购过程中产生的运输等其他相关费用,应本着公平分摊原则,由自愿参加团购人员共同分摊。
二、组织社区团购的团长请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商品(服务)准确、清楚表述,明码标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加价转卖出售、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团购的商品信息应当通过微信群等交流平台或其他方式,公示价格信息,注明商品和服务的品名、数量、重量、单价等重要信息,请尊重参加团购者购买商品的知情权。
四、不得利用虚构断货、抢购、优惠等不实信息,或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发生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请组织团购的团长们,积极倾听参团群众好的意见建议,对相关生产经营者提交的行政许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核验留存,尽量取得商品售后服务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供参团者及时协调解决漏发、错发、退款等问题。对于因套餐内商品临时短缺等客观因素,发生套餐内商品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销售时发生变化的,社区团购团长们请提前告知参团购买者。
六、社区团购的团长们在组织团购商品时,请提前查验所购产品质量,如果发现团购商品过期、腐烂变质等产品质量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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