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义龙新区鲁屯镇人民政府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黔西南州户籍(本镇户籍优先),性别不限,年龄18—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能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办公室业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团队精神,服务意识强,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3、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零就业家庭(村、社区证明)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民政部门相关证明)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6)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续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二、工资待遇:
1790元(含五险)+食宿+双休+国家法定假日
三、报名地点:
鲁屯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王荣英、15186515390
五、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个人简历1份;
5.《就业创业证》原件,交复印件;
六、面 试:
义龙新区鲁屯镇人民政府审核个人简历后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办公软件操作等,面试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七、管理方式:
(一)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被确定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义龙新区政治部就业股审批后予以录用。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按规定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最长期限3年),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起计算。
(二)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2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鲁屯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日
一、资格要求
1、黔西南州户籍(本镇户籍优先),性别不限,年龄18—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能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办公室业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团队精神,服务意识强,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3、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零就业家庭(村、社区证明)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民政部门相关证明)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6)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续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二、工资待遇:
1790元(含五险)+食宿+双休+国家法定假日
三、报名地点:
鲁屯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王荣英、15186515390
五、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个人简历1份;
5.《就业创业证》原件,交复印件;
六、面 试:
义龙新区鲁屯镇人民政府审核个人简历后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办公软件操作等,面试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七、管理方式:
(一)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被确定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义龙新区政治部就业股审批后予以录用。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按规定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最长期限3年),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起计算。
(二)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2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鲁屯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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