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纪委县监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为有序开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2.工作地点:湄潭县纪委县监委。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遵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4.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18—35周岁(含35周岁);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
7.身体健康;
8.系就业困难人员(具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以上未就业的学生>”三种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9.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共计约2202元每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作不满一年者不参与年终考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2张;
(5)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6)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考试:报名人数超过6人采取笔试和面试,若报名人数不足6人,直接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占5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
5.联系人:严洪丽;联系电话:0851-24221073、13628536620
(二)录用:
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
四、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协议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请病假或事假超过30天的;
3.连续旷工超过10日(含10日)或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的;
4.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含30次)的;
5.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湄潭县纪委县监委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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