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如:熟悉电脑办公软件,能写各类公文、报告、简报材料,同时具备较强承受工作压力和沟通交流能力(有政府部门工作经验,且文字功底扎实、熟悉电脑操作及电脑维护者优先);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于2021年11月16日前将个人简历一份、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业务科办公室。(地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七号路旁亿丰国际3#2号楼。)
(二)面试。从个人简历中筛选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三)公示。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征求当地公安机关和查询中国执行信息网,不存在问题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一)办理聘用手续。经面试合格后,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单位和个人意愿以及年终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为1年。
(二)薪酬待遇。按照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时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间,对不适应单位工作,违反有关制度纪律规定或有其他不正当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聘用单位有权解聘。
五、地址、联系方式
地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七号路旁亿丰国际3#2号楼二楼业务科。
联系人:张钟文 联系电话:0851-33454138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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