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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竞聘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的公告

为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强医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委办字〔2022〕35号)《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建强县医院建特中医医院提质妇幼保健院和夯实基层卫生院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委办字〔2022〕36号)精神,结合《印江自治县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印江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进行公开竞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一)竞聘岗位及专业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竞聘对象范围:在县内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医务人员(部分岗位面向编外人员)。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教研防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同事,为多数群众认可;

3.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奉献意识强,勤政廉洁;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男性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现(在)任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科室主任的男性可放宽至54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51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竞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满,但存在影响竞聘使用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宜参加竞聘的。

(三)竞聘岗位无符合条件人选,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取消竞聘岗位。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5日-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印江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二号会议室(联系人:张倩,联系电话:13638569376)。

3.所需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学历备案表、资格证书、县外在编人员中级职称的需提供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意见(需加盖公章),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在编人员可不提供。《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公开竞聘报名表》(附件2)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同底卡片照2张。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每人仅限填报1个岗位,且专业对口。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称等,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竞聘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反馈本人。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竞聘计划数一般不低于3:1比例。对达不到比例的职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实有人数进行开考。

(三)加分

1.加分对象及标准。

(1)荣获名医工作室的加5分,被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管理的专家和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学科带头人的加3分。在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的加3分,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的加2分,获得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的加1分。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3)受省、市、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4)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5)获得县级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分、0.5分、0.3分。

(6)取得正高级职称的加3分、副高级职称的加2分,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加2分,全日制学历为本科学历且获取学士学位的加1分。

累计加分最高为5分。

2.加分程序。

(1)加分时间:2022年11月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2)加分地点:印江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二号会议室。

(3)所需资料:需提供相应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需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逾期未办理加分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并不予受理。

(四)面试。面试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试人员原则以竞聘岗位数3:1的比例参加面试,对达不到比例的职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实有人数进行开考。

1.面试时间:具体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参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PPT演讲形式进行和现场提问相结合方式,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3.面试内容: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竞聘岗位、竞聘理由和竞聘上岗后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计划、承诺事项,在演讲时还需对面试考官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考官70%+大众评委3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计后即面试成绩。

(五)初定人选。按照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人选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竞聘职位达不到1:2的,经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可以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纳入考察。

(六)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研究的竞聘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竞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业绩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等,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近三年来是否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是否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是否有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被列为失信人员等。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七)人选确定。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向领导小组报告考察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拟聘人员名单、并确定人选。

(八)任前公示。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九)试用。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试用。

(十)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对聘任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履职考核。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编内人员回原单位工作,编外人员不予聘任(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可保留原劳动合同关系);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聘任,聘任期限为三年,期满重新竞聘。实行中层干部任期年度述职评议制度,测评结果与医院内部绩效奖金分配和任期续聘直接挂钩,评议为不合格的予以免职;聘期内连续三个年度测评为优秀的,期满后可续聘任职;连续两个年度测评为基本合格的,期满后不再续聘任职。

(二)待遇及编制。按照县级财政政策和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执行。编内人员由县人民医院、县卫生健康局按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编外人员按临聘人员相关制度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公开竞聘方案组织竞聘,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开展好竞聘工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要全程进行监督。在竞聘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涉及竞聘对象的一律取消竞聘资格。

(二)严禁在竞聘活动中拉帮结伙,严禁打击报复、诋毁他人名誉,严禁违规用人,违者取消竞聘资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疫情防控。所有参与竞聘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竞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领导小组。


报名咨询电话:

0856-6239331(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股)  

13638569376(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主任)

监督电话:

0856-6464352(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组)


  附件1.doc

  附件2.doc


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中层干部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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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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