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工会工作;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的本县户籍(或生源)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8日及以前),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1.发布公告
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丹寨县总工会3楼会议室(建设北路老检察院办公楼)。
(4)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色相片3张;工作经验证明。
(5)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字迹清楚,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对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责任自负。
(6)报名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接收报名材料并给予报名登记。
3.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3)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1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若有调整,丹寨县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及时发布通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综合知识占70分,工会知识占30分。
(4)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条件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实有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评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总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由所招岗位综合排名下一名递补。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由所招岗位综合排名下一名递补: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公示七天。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7.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外社会化用工方式。工资待遇参照《黔东南州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8.其他
(1)考生应该及时关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上发布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本次招聘的有关程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本招聘简章由丹寨县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监督电话:0855-3611132(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3.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发布的最新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省、州、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2)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相关招考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丹寨县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工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5-3613258(丹寨县总工会办公室,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丹寨县总工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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