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及村级协管员1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严格按照发布选拔公告、报名、面试、考察、政审、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人数:11名(村级协管员5名,公益性岗位6名);
(二)工作地点:潘家庄镇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村级协管员以潘家庄镇户籍为主;
2.公益性岗位要求在潘家庄镇见习满一年的人员;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协管员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健康身体条件;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6.具有扎根基层,立志为群众服务的理想信念;
7.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熟悉公文写作和处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C1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驾驶等优先。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潘家庄镇党委、政府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的;
5.近年来被解聘协管员不能再报协管员职位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村民代表联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报名。组织推荐指由村党组织推荐;党员村民代表联荐指5名以上党代表、村民代表联名推荐;个人自荐指符合竞职条件的报名自荐。推荐或自荐的人员均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到现场进行报名。
2.联系人:范天燕,电话:0859-6530002。
3.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17:00止。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长期在兴仁市居住的、婚入兴仁市暂未迁入户口的、生源地属兴仁市在外读书时迁户后暂未迁入的需提供村(居)委会的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六、考试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待定。
考生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参加面试。
经面试后由镇党委、政府进行综合评判,评选出适合的岗位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联审合格后的人员,由镇党委批准后报市就业局审批后下文聘用。
(一)聘用方式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潘家庄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及要求
1.协管员的工资待遇按兴仁市现行村级协管员工资标准执行,每月1670元,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
2.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按兴仁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每月1670元,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潘家庄镇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3.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镇党委、政府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潘家庄镇人民政府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八、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且结果为阴性体温在37.3℃以内;
2.外出过州外省内的需持3天内核酸检测证明且结果为阴性,健康码需为绿色;
3.进入考点的考生必须戴口罩、测温扫码且体温在37.3℃以内。
九、未尽事宜,由潘家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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