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政协机关“两个薄弱”问题,加强县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机关力量,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按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县政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选调县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和方式
本次选调在湄潭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
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调。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职位选调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总成绩决定是否进入考察范围,并将作为确定选调人员的重要依据。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被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文字功底,领导好评,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且截止报名时,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选调的情况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最低服务年限的。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提交资料:
(1)《湄潭县政协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名时提供原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
(5)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报名地点:湄潭县湄江街道县行政中心A区6楼县政协办公室。联系人:冉启智(15186755394)。
4.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数不足3人将取消本次选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始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报初审结果。
(三)测试
1.笔试:笔试成绩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后按选调计划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面试成绩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面试通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和水平。
报考者的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职位选调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第五名有并列者,同时进行考察。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对象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必须在考察前一天向考核组提交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
(五)体检
考察对象均需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选调人选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将不予以办理手续,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从进入考察人选中另行确定试用人选或另行组织选调工作。
(八)办理调入手续
试用合格人选,经县政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县人事调动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入手续。
县政协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和负责解释。联系人:冉启智 联系电话:0851-242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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