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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武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贵安新区党武乡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和人数

  (一)岗位和职责: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工作职责:党武乡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三)人数:9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男性,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0日后出生),复退军人或有3年以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10日后出生);

  (五)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能胜任岗位需要;

  (七)户籍为非党武乡辖区户籍;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4、其他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4月9日至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贵安新区党武乡人民政府城管大队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党武乡人民政府2015年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附后),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退军人须提供退伍证;有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或单位证明;有驾照人员须提供驾照证明,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3)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时间结束后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试。本次招聘不收报名和考试费。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

  笔试总成绩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对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内容、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笔试设最低分数线,未达到分数线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和体能测试

  原则上由笔试成绩(含加分)从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和体能测试人员(若招聘职位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2,根据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数,确定面试和体能测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含加分)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为面试和体能测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以及知识面、仪表气质等方面,面试设最低分数线,未达到分数线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权重成绩计算公式为:权重成绩(权重分数)=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项目主要为1000米跑步和俯卧撑测试,设达标线,达到标准者为合格,未达到标准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数按权重成绩高低从体能测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若所有成绩达标人数和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1:1,则以所有成绩达标人数为准),依据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政治审查考核。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权重成绩(且体能测试达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党武乡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党武乡人民政府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试用合同。首次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后再次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四、工资待遇

  (一)通过各项考核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

  (二)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基础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此外,每月500元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后发放。

  (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为合同制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五、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给予笔试加分,加入折算前的笔试成绩,折算后计入最终成绩。

  (一)具有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龄在3年及以上的,加2分。

  (二)复退军人加5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加8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加10分。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只计加分一次,以最高分为准。

  (三)具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加3分;在城市管理工作岗位上获得县级、市级、省级表彰的,分别加5分、8分、10分。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只计加分一次,以最高分为准。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5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贵安新区党武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坚决严肃处理。

点击下载:党武乡人民政府2015年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贵安新区党武乡人民政府

  2015年4月8日

  咨询电话:0851-83790229

  报名地址:党武乡人民政府城管大队办公室

  (甲秀南路往大学城方向下黔中大道立交桥路口右拐前行3公里当阳村街上党武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成开国(15186973560)、杨阳(13608515662)

  监督电话:0851-83790000 0851-8387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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