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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笔试相关事宜公告

福泉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将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笔试相关事宜

(一)组织领导

本次笔试工作由福泉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 9:00-11:00;

笔试地点:福泉二中。

(四)笔试对象: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领取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4楼1405室)。

3.领取方式: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取消笔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笔试时,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同时持本人考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通用大数据行程卡“绿卡”、贵州健康码“绿码”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接受检测进入考点。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场考试,责任自负。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不得在试卷、答题纸、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

(二)为确保笔试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时间,注意交通安全。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四)福泉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均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fuquan.gov.cn/)上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及时认真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笔试其他事宜详见准考证。

四、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经入场检测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规定如下:

(一)考前14天内无省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旅居史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1.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 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笔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笔试。

4.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5.已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记录;未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接种疫苗记录;未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二)考前14天内有省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检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已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记录;未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接种疫苗记录;未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五、疫情防控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严格遵守《2021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笔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笔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笔试。

(三)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笔试。

(四)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六)考生原则上须完成疫苗接种,有疫苗接种禁忌的须提供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已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记录;未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接种疫苗记录;未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七)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笔试。

(八)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笔试。

(九)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十)笔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一)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笔试。

六、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监督电话:0854—2215317  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联系电话:0854—2220185  福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附件:福泉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xlsx


              福泉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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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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