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清镇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赵赤松(党委书记)
吉 敏(院长)
成 员:沈 亮(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 峰(党委委员)
张国富(党委委员)
向忠琴(党委委员)
冯 骥(副院长)
张秋枫(副院长)
汪武琴(副院长)
陈 夯(纪委副书记)
彭 静(孕产保健科主任)
张忠琴(影像科主任)
刘善江(麻醉科主任)
梁 燕(中医科主任)
米 琴(儿科护士长)
胡丽娜(儿童保健科科长)
张 莹(护理部主任)
何 敏(药剂科主任)
郭 丽(人事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由林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丽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8名。招聘岗位详见《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职业素养好;
3.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服务工作意识强,根据工作指令随喊随到;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泄密事件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须知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投递简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等证件扫描件投递至邮箱:zhaopin2026@163.com,咨询电话:18786754903。
五、考试
(一)笔试
考试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参照清镇市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其他条件 |
1 |
产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产科门诊经验工作者优先 |
2 |
影像医师 |
1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考虑 |
3 |
麻醉医师 |
1 |
麻醉学 |
本科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考虑 |
4 |
中医医师 |
1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本科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规培证者优先考虑 |
5 |
心理咨询师 |
1 |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
本科 |
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
6 |
中药师 |
1 |
中药学 |
本科 |
具有中药师资格证 |
7 |
西药师 |
1 |
|||
8 |
护士 |
1 |
护理学 |
本科 |
具有护士资格证;有妇科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合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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