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田彩艳同志在体检环节属孕期,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现田彩艳同志已分娩结束,提出体检补检申请。根据《黎平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7日,县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引领田彩艳同志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了相关项目的检查。经医疗机构认定,田彩艳补检结果为“合格”。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田彩艳同志的补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在体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 示 期:2天(2022年12月7-8日)。
2、举报电话:0855-6221835(县纪委监委)
0855-6223326(县招聘办公室)
黎平县招聘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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