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柱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并就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完成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入闱体检的全部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
三、体检培训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体检培训时间:2022年12月20 日(星期二)上午8:00;
2.体检培训地点:天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人民医院路口农行旁边);
3.体检集中报到所需材料:
①本人《面试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③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不限底色);
④黑色签字笔一支(用于填写体检表)。
培训时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体温正常(低于37.3°C)才能进入报到点。请入闱体检人员按时参加体检培训填写相关表格及听取相关体检事项,如不按时参加体检培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体检相关事项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约300元左右),请各位考生务必携带现金参加体检。
2.考生体检,谢绝家属陪同。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安排,听从指挥,按要求作好各项体检工作。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4.对能当场得知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心率、血压、视力等)有异议,可当场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申请当场复查。对不能当场得知的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告知检查结果3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受检者,一律取消体检资格或聘用资格。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出具,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入场规定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温检测合格、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体检培训会现场进行培训和填表。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1.体检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体检医院参加体检。
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体检医院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医院。
3.体检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4.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
联系电话:0855—7529768
附件:天柱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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