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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次劳动合同管理 辅助人员(协勤)笔试安排有关事项的 公告

根据《岑巩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次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协勤)简章》要求,现将本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次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协勤)的笔试(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1年11月4日(周四)上午11:00—12:00

(二)地点

岑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

1.技能测试:3号微机室

2.笔试:4号微机室

二、准考证领取有关事项

报名考生请于2021年11月3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岑巩县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501室)领取。

附:考生守则


  岑巩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9日   

考生守则

1.考生在笔试及技能测试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健康码绿码、无异常行程卡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生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过黔东南州以外的低风险地区,应出具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安保人员完成疫情防控体温检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备查。

2.如考生“贵州健康码”非绿色或体温超过37.3℃或近14天内到达、途经过中、高风险地区(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准),不得入场。

3.技能测试考试开始后,不得入场;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除规定可携带的必备文具以外,严禁携带各种电子(包括电子手表)、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到身上或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携带上述各种设备到身上或带至座位,经监考人员发现或其他考生举报属实的,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发现或举报违反考场规则的应当场举报,考试结束后举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5.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6.笔试试卷及答题卡发放后,考生应在试卷及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者中性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圆珠笔、铅笔以及其它颜色墨水笔作答的将作零分处理);不得做任何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在开考30分钟后仍未填写姓名等信息,经监考老师提醒仍不填写的,按严重违规作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7.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8.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笔试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9.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纸及其他答题材料。

10.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笔试考试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在技能测试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在监考人员的指令下离开考卷,后退一步站立,待监考人员将考生技能测试情况上传、打印,并经考生签字后,在监考人员的安排下依次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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