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局在行政处罚没收的危险化学品(汽油)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个人)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报名参加。
一、处置物品:危险化学品(92#汽油1250升)。
二、处置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处置该批物品。
三、报名资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谈判及中标方式:
(一)谈判双方:甲方为处置工作小组、乙方为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企业(个人),通过现场谈判的方式,由参与谈判的企业现场提出报价。
(二)中标方式:经处置工作小组根据市场价格(以近期92号汽油进购批发价格为准)作为参考标准,价高者为中标方。
五、付款方式
在与绥阳县应急管理局签订中标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手续并支付货款总额全款至绥阳县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六、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相关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要求
参加谈判的企业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供报价相关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报名时间:本公告公示之日起5日内。
九、报名地点:绥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综合股办公室。
十、联系人:田坤维 联系电话:0851-26222591
绥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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