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使体育考试由单一的身体素质测试向综合评价转变,不断增强体育考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黔教体发〔2008〕31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体育中考报名时间
体育中考与文化科目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在中考网上报名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体育科目报考选项,同时将过程管理评价成绩填入报名登记表相应栏目内,具体报名时间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报名完成后,学校必须将体育中考报名光盘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各市(特区、区)教育局。
二、考试时间
2023年5月6日至5月10日。
三、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五年制大专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
四、考试项目
目标效果测试依据《标准》初中阶段的评价指标设置,具体考试项目分为:
第一类:立定跳远(男、女),分值15分。
第二类:台阶试验(男、女),分值15分。
第三类:篮球、足球、排球、跳绳、跳远(五选一),分值10分。
五、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按实际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分。其中过程管理评价为10分,目标效果测试40分(第一类15分、第二类15分、第三类10分)。
六、体育考试流程
根据身体活动规律,请各市(特区、区)组织考试时,严格按照“第一类项目─第三类项目─第二类项目”的顺序组织考试。
七、报名号
学生体育中考报名号与文化科目中考报名号必须是同一个号,请考生和学校认真做好校对工作,把录入环节的错误降低到零。如果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两个报名号不同,导致合盘时成绩丢失,将严肃追究责任。
八、收费
体育中考与文化科目中考统一收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严格执行。
九、表册的使用
《六盘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附表1)是记录考生信息及成绩最主要的表册,无论是电子文档还是纸质文档,都必须严格按照此表“表式”进行操作,不能增减栏目,不能改变栏目顺序,不能改变每张表的人数。每个考生的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不允许采用“同上”字样代替。凡是“免考”必须在备注栏注明。每个考生的体育中考最终总成绩(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合计后的成绩)必须四舍五入为整数,不能出现小数。
十、特殊考生的规定
(一)免试:按《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执行。
(二)缓考:按《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执行。
十一、考务工作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各地应选择符合测试条件的场地进行考试,科学划分区域,使考试紧凑连贯。考试前要精心编排考生考试的具体时间、场次和有关要求等,认真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要特别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各校必须做到先体检后考试(可结合毕业体检同步进行),体检合格者方能报考,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考生的体育科学指导,有效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3.高度重视考试中的安全问题,体育考试设备由各市(特区、区)负责配置,测试器材必须选用经国家认定合格的器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各考点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物资储备及其他工作,科学规划考试安排,精心组织考试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设置考试工作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试规则
1.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务、监察、巡视人员及考生一律凭证进入考场,其他人员禁止入场。
2.考生必须持县级教育局招生办统一制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前30分钟考生必须到指定考场集中检录,并听从考务人员的指挥,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得擅离考场,考试完毕,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场地。
4.考生考试完毕,测试教师要当众口头公布该生考试成绩。
5.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各考点要严密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纪事件。每个考点必须设立固定的监察点1—2个,并设有举报电话。在整个考试过程当中严格执行《体育考试考务人员守则》的规定,让每一名考生和考务人员在考前知晓《体育考试考务人员守则》(见附件2)和《体育考试考生须知》(见附件3)的具体内容。
(1)考务人员和监察人员在考试工作中如违反考试纪律,经查实,即撤销资格,并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晋级资格,全市通报。
(2)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其体育成绩以零分计算。
十二、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一)考前公示。学校必须在报名前将过程管理评价成绩和免试学生情况按照规定在学校和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不得简化程序,不得弄虚作假。
(二)考后公示。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必须将体育考试考生姓名、报名号、体育考试总成绩以书面形式返回到考生所在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天。通过考后公示,再一次让考生核对自己的姓名、报名号与成绩,如果有误,在公示期间由学校统一到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进行更正,必须确保考生所有信息完全正确。
十三、组织工作
(一)各市(特区、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体育中考方案、疫情防控预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方案、疫情防控预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市教育局。
(二)各市(特区、区)应根据考试工作的需要,配备主考、纪检干部、考务工作人员等。要严格挑选作风正派、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熟悉业务、工作认真、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作为考务人员,必须坚持本校教师不得参与本校体育考务工作的原则。凡参与体育考试的考务人员由“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查、选聘,由各市(特区、区)统一组织培训后方能上岗。
(三)按属地原则,各市(特区、区)根据各自实际组织体育中考,尽量集中组织,特殊情况可送考下乡。
(四)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巡视员到各考点对体育考试进行巡视、抽查和督查。
(五)为加强监督,严肃考试纪律,各市(特区、区)必须设体育考试违纪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202353;8202855
十四、其他要求
(一)鉴于当前学生新冠病毒感染情况,为最大程度的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要督导体育教师全面了解学生假期身体健康、体育锻炼情况,科学评估学生现有的体能状况和运动能力,精心制订教学计划,循序渐进、逐步恢复,避免过早开展高强度、大负荷的运动训练。在学生身体状况适宜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学校空间,尽量让学生多参加室外体育锻炼。对于在馆内开展的体育课程,需保持安全距离、保证空气流通。体育场馆及器材要定期消毒,学生在运动过程中不能佩戴口罩。发现学生身体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理。
(二)各市(特区、区)教育局于2023年5月31日前上报体育中考工作总结(电子档)、体育中考成绩电子光盘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两份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存档备查和分析。光盘数据与纸质报表的顺序必须完全一致。
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wps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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