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黔南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办法(试行)等系列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7〕73号)及《黔南州州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拟自主招聘在编工作人员50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职位名称
招聘数量
学历要求
其它要求
临床医生
4
大学本科
1.年龄45周岁(197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
2.具有医生执业证书,在三甲医院从事相关工作一年及以上;
3.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
检验人员
4
大学本科
1.年龄45周岁(197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
2.在三甲医院从事相关工作五年及以上;
3.专业要求: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药剂人员
2
大学本科
1.年龄45周岁(197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
2.在三甲医院从事相关工作五年及以上;
3.专业要求:药学、药品检验、药物制剂。
护理人员
30
大学专科
及以上
1.年龄45周岁(197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
2.在三甲医院从事护理工作十年及以上;
3.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4.专业要求:护理或护理学类。
办公室
工作人员
10
大学本科
1.年龄45周岁(197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
2.在三甲医院从事相关工作五年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三)具体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详见上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工作期间有丙级病历的;
7.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有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本人到院组织人事科(黔南州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大楼5楼506室)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黔南州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招聘在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院内新技术需提供证书及文件;
6.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年限证明;
7.要求工作经历年限内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8.工作期间无丙级病历证明。
(三)资格审查
院组织人事科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备案资格。
(四)考评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笔试×40%+面试×60%+加分项。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笔试内容
1.临床医生岗位:临床基础知识;
2.护理人员岗位:护理专业相关知识;
3.检验人员岗位:检验专业相关知识;
4.药剂人员岗位:药学专业相关知识;
5.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8:30;
2.笔试地点:黔南州人民医院6号楼阶梯教室、会议室;
3.考试科目1科,考试时间90分钟;
(七)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30;
2.面试地点:黔南州人民医院6号楼6楼会议室
候考地点:黔南州人民医院6号楼6楼阶梯教室;
(八)加分项
1.院龄加分:每在三甲医院工作满一年(计算到月)加0.5分。
2.获奖加分:获奖加分不限次数,具体加分项目如下:
(1)获三甲医院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医生或十佳医务工作者、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医学院校优秀教师等加1分/项;
(2)三甲医院院内新技术(排名前3)获三等奖及以上的加1分/项;
(3)省级或州级党委、政府、卫健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的表彰分别加3分或2分/项。
总加分不超过20分,其中院龄加分、获奖加分各不超10分。
(九)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及其获奖加分情况予以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资格;对于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录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考察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二)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报州医疗集团、州卫健局、州人社局和州编办办理备案手续。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组、院纪检监察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黔南州人民医院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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