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文件精神,我县2018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已满,经瓮安县教育局考核,兰玉燕等76名“特岗教师”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瓮安县任教,符合服务期满接转到当地任教的条件。并经《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接转兰玉燕等76名“特岗教师”到瓮安县有关学校工作。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8:00前(星期一)
二、体检地点:贵州省瓮安县人民医院
三、有关事宜
1、请体检人员根据体检时间要求,务必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到达贵州省瓮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指定地点集中,按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排查,排查无异常情况的,由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分组进行体检。
2、体检人员于2021年10月31日下午15:00到瓮安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报到,报到时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现场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表》本人基本信息。
3、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接转资格。
4、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体检,同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贵州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询结果异常的体检人员视情况另行安排时间体检(根据卫健及疾控部门确定需要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体检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安排),不配合的体检人员取消体检及接转资格。
5、体检人员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2日内,请勿进食高脂肪和油腻食物,以保证血液化验的准确性,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晚上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要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女性体检人员体检当日如存在生理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等情形,体检验证时须告知本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隐瞒身体状况所造成后果由体检人员本人自负,怀孕者,延期进行X射线及妇科检查。
7、体检人员须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体检费用245元,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人员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水及食品,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8、体检人员须佩戴口罩参加体检,体检当天至少携带一个普通医用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参加体检。
附件:瓮安县2018年“特岗教师”接转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瓮安县2018年“特岗教师”接转体检人员名单.xlsx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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