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潘家庄镇干部队伍建设,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更好地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经潘家庄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兴仁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见习生1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考察政审、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招聘人数:12名。
2.工作地点:潘家庄镇人民政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8名安全生产辅助人员限男性,另4名性别不限。
2.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对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非农户口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见习生招聘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岁至24岁以内的失业青年。
3.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健康身体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5.具有扎根基层,立志为群众服务的理想信念。
6.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熟悉公文写作和处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C1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驾驶等优先。
7.年龄在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时具有兴仁市户籍。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潘家庄镇党委、政府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的。
5.近年来被解聘的公益性岗位,一年内被聘为公益性岗位后辞职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月18日(截止18:00)。
2.报名地点:潘家庄镇政务中心(现场报名)。
联系人:何礼青 联系电话:1558592829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公益性岗位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单(大专以上提供);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时间:2月20日;笔试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办公软件操作等,由潘家庄镇人民政府自主命题、制卷、阅卷,总分值100分。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面试时间:2月22日;面试地点:潘家庄镇人民政府。
面试题目由潘家庄镇自主命题,总分值100分。
(二)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即为面试+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后再按百分比记分。
经笔试后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后由镇党委、政府进行综合评判,评选出适合的岗位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体检、政治联审合格后的人员,报镇党委审批后下文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经试用合格后聘用,采取一年一聘用。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工资由市人社局发放(潘家庄补足差额部分),工资标准为每月3000元(其中500元用于目标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潘家庄镇人民政府提供食宿。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镇党委、政府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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