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3〕6号)要求,我单位已对持有新闻记者证人员的资格和遵规守法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现将拟通过年度核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2月28日—3月9日。
拟通过2022年度核验人员:
张永恒,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02,
孙举,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03,
申双龙,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05,
李正芳,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07,
刘莉,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08,
赵桂琼,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09,
邹丽娜,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10,
刘 熙,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11,
常英恒,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12,
韩 玮,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13,
钟 青,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14,
许梦玲,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15,
范凯慧,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16,
王孟林,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17,
李孟媛,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18,
宋 璇,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19,
杨 琼,记者证号G52005066000020。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在符合新闻记者证申领条件、遵守新闻采编有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向省新闻出版局和我单位反映。举报电话:省新闻出版局0851-85821578,福泉市广播电视台0854-2226241。
福泉市广播电视台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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