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员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条件为面向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含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2022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非限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满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消防救援人员随队家属与改革期间现役转改文职人员家属。
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岗位,限崇左市的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的,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岗位,不能跨县报考。需要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五)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 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附件2: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以下简称统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笔试
(一)笔试部分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15日起,可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免笔试岗位除外)。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端口待定,届时开放),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0日8:30-3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2)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或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崇左人才网等媒体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市级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资格审查由崇左军分区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因原岗位取消招聘,4月7日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考试费每科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每人,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05/6908.html)查询。
5.网上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可于2023年4月7日8:3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无需重新缴费,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6.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4日8:30-5月7日10:00。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7.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3)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考试地点: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讯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备用。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免笔试部分
1.招聘对象: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10级(中级)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学位人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人员(此类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高校毕业生。
2.招聘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3.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
(2)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认真填写附件5《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二份到现场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报考市直单位的请于2023年3月27日—28日到招聘单位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报考各县(市、区)单位的请于2023年3月27日—28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3)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人数4人(含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免笔试部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除了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外,笔试成绩与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公布;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在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布,并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本级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相关政策
(一)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优先聘用。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事业单位聘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十一、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所留信箱真实有效。应及时了解崇左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1-8688626(宁明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 8534695(凭祥市人社局专技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3530527(天等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3632958(大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71-7510969(扶绥县人社局专事股)
0771-7840659(江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股)
0771-7968356(崇左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2023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xls
附件2:2023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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