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瓮安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秦杰等22名考生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合格,按规定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瓮安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的考生。
三、其他事项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招聘简章》中“(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原则上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考察工作,有特殊情况的经县招聘办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考察时间。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公安局做好考察工作。请进入考察的考生考察期间不要远行,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公安局,配合公安局开展考察工作。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附件:瓮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一批)
联系电话:0854-2918260(工作时间)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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