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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4月8-9日资格复审)

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简章》,现将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择优考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一)复审时间:2023年4月8日至4月9日(8:30至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11日(8:30至17:3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717室(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联系电话:0857--8295721。

三、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参加机关工作人员遴选的考生需提供以下复审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报名表》;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市级机关设在县级及以下的派出机构中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

(二)报名参加下属事业单位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的考生需提供以下复审材料:

1.《报名表》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见附件2)。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等考调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提供同意放弃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

6.考调人员需提供同意按照调入单位聘用的岗位兑现工资待遇的书面承诺。

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前往参加资格复审,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及形式: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的面试公告。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资格审核人员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将严格按照《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遴选职位或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该岗位报考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和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和考调全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95721(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339328(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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