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泉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规定的程序和办法,选岗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细名单见附件1、附件2)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环节原则
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排序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报考人员应在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0日
地点:福泉市健康体检(管理)中心(新保健院三楼)
三、体检有关事宜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在2023年4月10日上午8:30前体检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黑色钢笔或签字笔1支、近期一张白底1寸证件照到达福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门口集中。
(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费用300元/人,请考生自行准备现场交体检医院。
(四)体检温馨提示
1. 体检前三天不宜吃油腻饮食(如动物内脏及烧烤性食品)及饮酒,饮食稍清淡并易消化,避免体检前一天食用含粗纤维较多及产气较多的食物(如豆腐、豆芽、白菜等),体检当天不进食(从体检前一日晚22:00后至当日体检时),空腹化验及B超检查,需憋尿,做完抽血及肝胆胰脾及泌尿系B超后可以进食后继续其他检查。
2. 体检衣着尽量宽松,勿穿戴裙装、连裤袜等衣物,上衣及内衣不要有金属性饰物。作磁共振检查身体内不能有金属物(如金属假牙、金属节育环等)。
3. 未婚女性不作妇科检查,请于检查前告知医生并在表上记录。
4. 女性孕期不宜做X线检查,包括胸片、颈椎片、腰椎片以及CT等,请孕期妇女提前告知医师,以免不必要的伤害。
5. 对于单位要求选检传染病检查项目的,请按传染病签字同意书作全员签字并交体检中心存档,体检者无特殊说明,认定为同意单位所作各项检查且单位及体检机构未侵犯体检者的隐私权。
6. 体检者有既往阳性病史及家族病史,请于交表前告知医生,利于最后体检报告中医生对您作出正确分析。
7. 因体检特殊性,体检安排在上午,下午为完善体检报告时间。
8. 体检前晚请适当清洗外生殖器并保持清洁,留取尿液标本时请留取中段尿,尿量半杯。女性体检者处于月经期及月经期前后三天请告知抽血处医生作好备注。
附件1:福泉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01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福泉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02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福泉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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