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6号)要求,我省2023年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我县2023年随迁考生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20日。如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单位:黎平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举报电话:0855-6221811,13368551193(詹老师)
通讯地址: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一楼,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公室(邮编55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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