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明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
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南明区选调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851-858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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