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情况及拟聘用相关事宜公告(第三批次)

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情况及拟聘用相关事宜公告(第三批次)

根据《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现将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

城市社区工作者第三批次考察政审情况及拟聘用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4日。

考察政审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张曦月,女,大学本科学历,报考金沙县岩孔街道板桥社区(103职位),考察政审合格,列为拟聘用人员。

余鑫,男,大学本科学历,报考金沙县岩孔街道东光社区(104职位),考察政审合格,列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请拟聘用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到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本次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未按要求办理的,后果自行承担。

如对公告内容有什么意见,请于2023年5月24日下午6∶00前向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书面反映问题应签署本人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7-7252760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7221196金沙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7-7229441金沙县纪委监委

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

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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