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其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岗位的不予加分;在荔波县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加分: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经比对与审核,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1370人,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条件的考生8人,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5天(2023年5月16日至5月22日)。若对公示加分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荔波县招聘办提交相关材料供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54—3615613(荔波县招聘办)

    特此公告

    附件: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名单公示.xlsx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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