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区管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满足南明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人才需求,吸纳优秀人才投身南明、融入南明、建设南明,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南明区区管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与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区管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共2名,分别为: (一)贵阳南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投集团”)总经理1名; (二)贵阳南明城市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城发公司”)总经理1名。 三、聘用方式 通过公开选聘的人员,与相应区管国有企业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任职试用期为半年,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并解除聘用关系。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根据聘用人员的德才表现、经营业绩以及对企业发展的贡献度等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和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经过相关考试考察聘用后,区管国有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具体选聘岗位薪酬待遇标准如下: (一)薪酬结构 职业经理人合同期内收入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3个部分构成。 1. 基本年薪是职业经理人的年度基本收入。 2. 绩效年薪是与职业经理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 3. 任期激励是与职业经理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 (二)薪酬支付 1. 基本年薪:发放金额根据具体职位确定,南投集团总经理基本年薪为20万元(税前),城发公司总经理基本年薪为20万元(税前),基本年薪每年核定一次,按月支付。 2. 绩效年薪:按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进行支付,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实际发放金额。 3. 任期激励:3年为一个任期,在一个任期届满后的次年进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任期激励按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实行延期支付,具体金额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在劳动合同试用期,薪酬待遇按照上述岗位基本年薪标准的80%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照标准全额发放。 五、条件及资格 (一)岗位报考条件 贵阳南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贵阳南明城市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位报考条件: 1.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在大中型企业担任职务3年以上; 2.熟悉国资国企行业政策法规,熟悉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3.拥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熟悉战略规划发展、投融资和资产运营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具备较强的统筹、决策、沟通、协调能力。 4.贵阳南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位,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贵阳城市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位,熟悉城市运营及文化产业运营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具有5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及以后出生)。持有中级会计师、投资项目管理师或相关同等级及以上证书,或任职期间企业近5年发展水平较好、盈利水平持续提升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及以后出生); 5. 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 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 曾因经济问题、泄露国家机密受到处分处理的; 6. 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10.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11.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 不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3.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5月31日为截止时间。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31日下午17:00止; 2.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投递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nmqgqzp@163.com,发送邮件命名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3. 报名材料:包括《南明区区管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公开选聘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版同时上传)、《个人基础信息收集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任职证明材料(任免决定书、聘用合同等)、业绩评价材料(荣誉奖励证书等),自我评鉴材料等; 4. 其他事宜:报名人员应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公告》和选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1.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宏观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2.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报考人员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 4.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作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依据,不作为确定拟选聘人员的唯一依据。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提出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南明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按照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由南明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拟选聘人员分别在选聘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南明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在选聘各环节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南明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0851-85811224 咨询电话:0851-85281348 南明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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