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福泉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第四批次)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福泉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简章》(以下统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接受同级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请考察对象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交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4楼1405室),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必须书面申请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个人学生档案;
5.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意识形态方面鉴定材料,包括生活作风及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原有工作单位的,同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表现材料;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内容为是否有违法乱纪、是否有吸毒史、是否参加邪教组织等);
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福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2)相应栏目填写审核意见,请考察对象自行下载。
四、其他事项
1.需要提档函及政审函的,请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领取;
2.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搞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3.因考生未及时认真阅读本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0854—2215317
联系电话: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0854—2220185
附件1:贵州省福泉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四批次1人).xlsx
附件2:福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xlsx
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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