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创建于1947年,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医学本科院校,曾用关东医学院、大连大学医学院、大连医学院等名称。1969年为支援“三线”建设,学校整体搬迁至贵州省遵义市,更名为遵义医学院。2018年更名为遵义医科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实力雄厚,系省属重点高校,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由新蒲校区、大连路校区及珠海校区3个校区组成,占地面积2515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下设29个教学院系、5所直属附属医院、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9名,其中,管理人员6名,专业技术人员3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遵义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6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十)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香港、澳门学历者,不作外语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和遵义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zmu.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5月31日到2023年6月11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应聘人员登录遵义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zmu.edu.cn/),进入“遵义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名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M以下,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09:00至2023年6月14日17:00(报名通道将于2023年6月14日17:00准时关闭)。
(3)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相关提示操作:
报名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查询密码,查询密码是应聘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如密码不慎丢失,请到应聘人员所填报的邮箱中查询)。
注意:
(1)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
(2)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
(3)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3年6月14日17:00)前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应聘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岗位要求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3)岗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岗位类别所有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根据《遵义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岗位类别分别计算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无人报考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取消的岗位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上公示。
(5)报名需上传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请根据本人身份和本方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下列材料(上传材料需扫描成jpg格式,上传材料必须齐全且清晰可见)。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2023年7月30日之前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④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按《遵义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提供。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场所需的全部材料。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3.资格初审
我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6月12日9:00至2023年6月15日12:00期间登录遵义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须按初审反馈意见在报名时间内补充完善并提交;通过资格初审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并且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特别提醒:
网上资格审查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缴纳报名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6月15日12:00前根据“遵义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提示方法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成功的系统状态会显示“已缴费,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不成功。
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上公布。
5.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经“遵义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后,请于2023年6月12日9:00至2023年6月25日9:00期间登录“遵义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通道将于2023年6月25日9:00准时关闭,逾期未打印或打印后准考证遗失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网上报名以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遵义医科大学人事处0851-28609555。
(三)考试
考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遵义医科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A类:公共基础知识占80%,英语占20%。
B类:医学基础知识占80%,英语占20%。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9:30至11:00(若因疫情防控要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另行发布公告)。
(3)笔试地点: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上公示。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上公示。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2023年7月30日前,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附件2)、非编或未就业人员可提供现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此项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6)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未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由考生自行浏览查询。
(2)面试地点: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具体考场见后续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分为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个环节:
a.实践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由报考岗位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实践能力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b.综合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的7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含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岗位的匹配性等。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百分制,含70分),才能按规定进入体检。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遵义医科大学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2023年7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遵义医科大学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遵义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zmu.edu.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遵义医科大学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遵义医科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遵义医科大学纪委监督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联系电话:0851-28609555;监督电话:0851-28643386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遵义医科大学报贵州省教育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遵义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1.遵义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遵义医科大学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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