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仁怀市人民政府同意,仁怀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递补招聘合同制人员1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1.招聘岗位
执行警务辅助人员(非编制)。工作职责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书记员职责。
审判辅助人员(非编制)。工作职责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书记员职责。
专职驾驶员(非编制)。工作职责为法院大型车辆运输驾驶。
2.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14名,其中:
执行警务辅助人员:男性9名;
审判辅助人员:4名,不限男女;
专职驾驶员:男性1名。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报考专职驾驶员不参加计算机速录测试,参加驾驶员技能现场考试。
三、报考条件
1.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学历及专业要求:执行警务辅助人员、审判辅助人员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驾驶员岗位限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期间(1987年4月10日至2004年4月1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据。
4.健康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执行警务辅助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岗位须熟悉计算机及其他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熟练掌握使用办公软件;驾驶员岗位须熟悉驾驶技能技术,持有A2驾驶证并有3年及以上A2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6.户籍要求:具有遵义市范围内户籍。
7.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2.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处分的。
6.在学校就读期间受过违纪处分的。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报名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资格证明材料的。
11.有不适宜聘用到仁怀市人民法院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加分
1.退伍士兵加1分。
2.报考前属仁怀市人民法院编制外在岗人员,每工作满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不加分。
在笔试环节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www.rh.gov.cn)或仁怀市人民法院官网(http://renhuai.guizhoucourt.cn/)《仁怀市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递补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中下载《仁怀市人民法院合同制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填写完整信息并附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蓝底照片后,将《仁怀市人民法院合同制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发送到指定邮箱,指定邮箱为:1195511701@qq.com。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6日17:00。
3.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的提供个人报名相关信息。报名时,考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符合加分条件的,将加分佐证资料与报名信息表一起发送到指定邮箱,未扫描提交加分佐证资料的,视为无加分。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是否符合须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初审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表后应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必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减少招聘计划数。调减情况将在仁怀市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和加分资格。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其本人重新上传照片。
资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将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务必留下准确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
因疫情原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的考生,随时关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人民法院官网、仁怀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自行登录报名时留下的邮箱中查收笔试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100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
4.相关要求: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加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计算机速录测试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计算机测试。
计算机速录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评计算机录入文字的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
计算机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计算机能力测试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六)驾驶技能测试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采取科目二驾驶技能现场考试。
(七)现场资格复审
1.在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驾驶技能测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总成绩+计算机速录成绩*40%/驾驶技能成绩*40%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2: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机速录成绩*40%/驾驶技能成绩*40%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国内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其他学历认证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书为准。
(5)加分佐证资料。
(6)考生本人征信证明一份(须在近1个月内打印的)。
(7)《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
4.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招聘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2)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人数按笔试总成绩+计算机速录成绩*40%/驾驶技能成绩*40%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人员放弃后续环节的,不再进行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急处突、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进入面试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总成绩+计算机速录成绩*40%/驾驶技能成绩*40%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2:1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需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九)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加分+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驾驶员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十)其他事项
笔试、计算机测试/驾驶员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笔试、计算机测试/驾驶员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男性、女性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计算机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合格的结论,其他结论或不作出结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领导小组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可以在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1次,复查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仁怀市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实能够后,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或仁怀市人民法院官(http://renhuai.guizhoucourt.cn/)、仁怀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法院按照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首次签订1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十一、本次招聘的合同制人员原则上先安排在人民法庭工作。
十二、待遇及管理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遵党办发〔2019〕21号)文件、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0]16号)文件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3.聘用期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聘用期内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按有关政策执行;退休按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享受上述1、2、3条规定待遇外,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5.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仁怀市人民法院报到上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6.从本次招考工作启动后本院劳动合同制人员发生离职导致职位空缺的,根据本次考试的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到低予以递补,递补人愿意聘用到我院工作的,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进行聘用;自愿放弃递补资格的,继续根据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7.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仁怀市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十三、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期间,各项事宜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或仁怀市人民法院官网(http://renhuai.guizhoucourt.cn/)、仁怀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间要求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3.招聘工作由仁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和本院政治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辞退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简章》由仁怀市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2297000 (仁怀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0851—22235833 (仁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扫码关注仁怀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后续招聘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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