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岗位需求情况,现就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2023届应届毕业生200名,作为科研助理人员(编制外)。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财经大学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相关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家国情怀和教育情怀,甘于奉献,遵纪守法。
(二)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等问题。
(三)积极负责、耐心细致、踏实肯干,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团队合作意识,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四)应聘人员仅限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五)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申请
1.申请时间:从2023年6月9日9:00至2023年6月11日17:00。
2.申请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申请方式。符合申请条件者,请将申请表(附件2)、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其他可证明申请者研究能力的资料(如大学公共外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学术文章,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各类优秀证书等)扫描件发送到拟申请岗位指定联系人的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姓名+申请科研助理”。
3.申请要求:申请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申请;申请人员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申请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专业名称,应与拟招聘学院所含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名称不一致者审核不予通过。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2.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用人单位制定。
(四)公示招聘结果
面试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将面试结果报送学校人事处,招聘结果在贵州财经大学官网(http://www.gufe.edu.cn/)公示。
(五)聘用手续办理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署劳动合同,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用人单位负责拟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六)聘用待遇
科研助理的待遇标准不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学校为科研助理免费提供学生宿舍,并解决科研助理工作日早餐和午餐。
(七)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贵州财经大学人事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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