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对做好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部署要求,2023年我省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贵州警察学院等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下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贵州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和政治考察;未参加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和政治考察的,或者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和政治考察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投档录取环节。为保证广大考生的报考权益,现将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告知如下,请各位考生知悉。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在贵州省参加2023年高考,且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必须是贵州省,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报考环节
(一)考生个人信息采集。有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于6月25日0时至6月28日24时,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或电脑,登录“贵州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并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根据个人身体情况如实填写《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贵州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填报,未按规定时间填报的后果自负。
(二)填报志愿。考生按照省招生考试院要求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
(三)体检、体能测评、面试、政治考察。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相应的控制分数线,按照各公安院校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并由省公安厅组织上线考生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对上述三项检查测试均合格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展政治考察。
1.现场体检、体能测评、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日—7月4日(7:30—16:00)。按考生户籍所在地具体安排为:
7月2日,贵阳、安顺、六盘水;
7月3日,遵义、黔南、黔东南;
7月4日,毕节、铜仁、黔西南。
(2)地点:贵州警察学院北区(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见龙洞路175号)。
2.体检、体能测评内容、项目和标准。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性 170 厘米及以上,女性 160 厘米及以上。
②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男性在 17.3 至 27.3 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 17.1 至 25.7 之间。
③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 4.8 及以上。
④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⑤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2)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3.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现场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结论,以现场检查、测试结果为准,考生须现场签字确认。
4.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本人政治考察材料:
(1)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由高中毕业学校出具考生本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往届考生须同时提供高中毕业学校和复读学校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档案审核登记表(附件2);
(3)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现实表现材料;
(4)本人征信证明(考生可前往省征信服务大厅或各地公布的可查询本人征信的银行营业网点进行查询)。
三、复检复测
体检(现场检查项目)、体能测评和面试结果以现场结论为准,考生对体检、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签名确认前现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现场工作人员审核申请理由,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工作程序安排1次复检;考生签名确认或离开现场后,不予复检复测;考生未签名自行离场的,作不合格处理。体能测评不实行复测。
四、结果查询
7月16日—7月17日,考生可通过“贵州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本人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和政治考察结论。
五、招生录取
(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统一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和政治考察结论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入学后2个月内,各公安院校根据有关规定对招录的公安专业学生进行复检复查工作。复检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考生,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请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加检查、测试。
2.参加体检和面试的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并按要求佩戴。
(二)请考生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及时留意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信息,按要求前往考场参测。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入场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
(三)参加体检考生需在现场向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缴纳体检费,费用标准80元/人(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免交体检费用),由于现场人员较多,不便找零,请考生提前准备80元现金(按照考场纪律要求,现场不支持手机支付方式)。
(四)体检前考生无需空腹(由于考生较集中,需长时间待考,可自备食品及饮用水)。
(五)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请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六)考生统一从贵州警察学院北区大门进入考场,考场内不提供停车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其他送考车辆及人员严禁进入考区或在考场门口区域聚集等候,送考车辆请及时驶离,请提前了解考场周边住宿、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
(七)考生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入场、离场;在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区域不得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成绩;不服从招生工作人员管理、扰乱现场秩序的,取消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
未尽事宜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考生可于6月25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电话咨询下列单位或院校。
咨询电话: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0851-85951886
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0851-85904718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010-83903097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0316-2068235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024-86982243
南京警察学院:025-85878735
郑州警察学院:0371-86118067
贵州警察学院:0851-85407599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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