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溪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教)、体检、入职审查等环节,拟聘用杨梅等19名同志为花溪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8月17日(5个工作日),如对花溪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花溪区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详细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情况。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保密。
监督电话:0851-83851741(花溪区教育局办公室)
0851-83155059(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花溪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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