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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开考比例的公告

瓮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已结束,此次选聘报名有3个岗位不足3:1比例,具体岗位为09、10、11。根据《瓮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公告》的规定:“缴费人数与公开选聘计划数原则上须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选聘计划由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经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调整开考比例至1:1。

特此公告!

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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