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工作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统称《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选聘简章》的规定,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要求
(一)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
2.体检地点:荔波县中医医院体检中心
(二)体检相关事宜
1.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在体检当日上午8:30到体检医院体检中心集中签到(体检医院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考生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所在分组领队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费用250元/人,由考生自理,现场交体检医院。
4.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在体检过程中,请各位考生要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项目、标准及相关规定根据《选聘简章》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6.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7.有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8.在领队确认本组人员体检项目已经全部结束,并确认所有考生均已在《体检表》上签字,告知可以解散时,考生才能凭身份证领取本人通讯工具离开。体检完毕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
9.请考生密切注意荔波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0.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确保通讯畅通,如因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呼叫转移、电话号码变更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负。
如有异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荔波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854-3611600
特此公告
附件 荔波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递补体检人员名单.xls
荔波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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