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汇川区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并经考察合格,拟聘用张佳丽等58名同志为汇川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汇川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
监督电话:0851-28681002(汇川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_汇川区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xls
汇川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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