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职责
(一)根据需要参与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二)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三)根据需要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研究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四)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合同,准备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文本。
(五)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直接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案情复杂、涉及多方面法律关系等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律意见。
(六)为涉及社会管理与稳定的重大事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七)参与党委政府重大涉法课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八)提供日常法律事务咨询论证,参与法治宣传培训,受委托代理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九)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工作要求
(一)顾问团队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服务期内,除聘用单位同意外不得擅自更换法律顾问团队成员。
(三)按要求参加相关政府专题会议,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四)在受聘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后,要按照工作安排及时处理交办的涉法事务,并对其合法性负责。
三、法律顾问应聘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专职律师人数不少于10人。
(二)以团体形式参与应聘,团队应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建,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三)应聘团队应当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够保证在服务期内按照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提供优质服务。
(四)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团队成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相应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并在政府融资、招商引资、政府重大决策、土地确权、行政执法、刑事领域、行政合同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从事法律顾问的经历和良好的业绩,能够独立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报名的律所、团队成员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以及未受过律协的相关惩戒。
4.在服务期内,除聘用单位同意外不得擅自更换法律顾问团队成员。
5.没有其他不宜聘任为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情形。
四、服务期限
本次选聘法律顾问的服务期限为一年。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团队指派一人将相关报名资料提交至册亨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服务处(地点:册亨县司法局),报名材料若为复印件应当加盖报名团队所在律所公章。
六、聘请程序
(一)应聘团队按照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工作简历、资格、资质等印证材料。
2.包含服务模式、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及顾问费等内容的服务方案。
(二)比选评审
1.册亨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报名应聘团队力量、服务模式、代理诉讼案件收费、顾问费用标准以及个案报价等综合因素,集体研究提出拟聘单位,报册亨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示拟聘任名单。
2.公示
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将拟入选律所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应当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聘资格。
(二)报名者应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7:30前,将有关资料报册亨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册亨县司法局)。
联系人:梁洪
联系电话:15186475676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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