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2、年龄及身体状况:21-35周岁,身体健康;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大专学历报名;
4、金沙县户籍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5、岗位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二、保障及待遇
工作地点:金沙县成治路81号(金沙县统计局);工作内容:金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用工时间:根据实际实行一年一签;劳动报酬:每月2600元+每月154元餐券+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额医疗保险)。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请各位应聘者,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5013102@qq.com
报名咨询电话:夏雪,18076021166。
3、报名材料:
(1)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录用办法
1、面试: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在面试分数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3、聘用:最终聘用人员,与金沙县统计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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