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铜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和《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第二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
铜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办公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本次共招聘2人。
(一)后勤服务岗位。协助做好办公室日常事务、信息联络等后勤服务工作。
(二)业务辅助岗位。协作做好信息联络、双招双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
具有铜仁市户籍,在铜仁市各区(县)就业局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2届、2023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脱贫家庭毕业生;
5.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6.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7.孤儿毕业生。
(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指最近一次办理登记失业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1993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新闻类、汉语言文学类、财务管理类专业优先。其中:后勤服务岗位要求持C1或C2驾照,能熟练驾驶小型汽车。
(三)自愿到北京市工作,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能独立搜集整理材料并建立数据库。在北京市读大学的毕业生或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实现单位就业(含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的人员;
2.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安置的;
5.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网上下载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历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23年9月18日至9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铜仁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报名(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西外环路10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本人信息,对因信息填写有误造成用人单位无法联系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应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须知》(附件2)到常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人社中心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报名前已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不需要再次进行认定。
(二)资格审查。市就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市就业局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反馈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办公自动化、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测试。凡是未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四)公示。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反馈铜仁市就业局,由铜仁市就业局在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入聘及政策待遇
(一)聘用期限。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安排聘用人员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内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月工资5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提供食宿,并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在入职前按规定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未按规定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视为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不予聘用。
(二)本公告由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研究确定。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等任何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0856-5585968、5211438(铜仁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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