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23年拟新识别监测对象公告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乡振领通〔2021〕1号)、《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乡振领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经过线索收集、入户核实、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村级评议及公示、乡级审核研判、县级审核,现拟定我县2023年新识别监测对象马厂镇凡旗村白仕祥等8户(名单附后)。

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反馈

监督热线:12317


附件:镇宁自治县2023年拟新识别监测对象名单.xlsx

镇宁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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