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对象
全县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外地来我县务工、就读等未在原居住地参保的人员;公安机关“三所”羁押人员按《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公通〔2012〕116号)规定进行实名制参保;非从业的港澳台同胞,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参保;外籍人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参保。
二、筹资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不低于102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
三、征缴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征缴期分为集中征缴期和零星征缴期。
(一)集中征缴期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按380元/人参保缴费,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零星征缴期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按1020元/人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参保资助对象及标准
纳雍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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