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长顺县城区域开展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和省、州人防部门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有关要求,为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全县防空预警能力,并检验我县防空音响警报设备性能和效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县城区域开展人民防空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10:15。
二、试鸣范围
长顺县县城区范围内。
三、试鸣信号
使用国家规定的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1.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持续3分钟;
2.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持续3分钟;
3.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一长声,持续3分钟。
四、试鸣要求
1.县城区各党政军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要将本公告在本单位传达,做好本单位职工和辖区内群众的宣传工作,避免产生恐慌。有条件的单位、学校,可在试鸣演练期间开展紧急疏散演练。
2.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治安,违者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在县城区域依法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没有任何空情。
请广大市民在防空警报鸣响期间不要慌乱,保持正常秩序。
特此通告
长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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