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为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熟悉各种警报信号,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10:15进行城区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3分钟)
二、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3分钟)
三、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长鸣响3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县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扰乱试鸣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安龙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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