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单位,有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协会(学会):
根据《贵州省大数据专家库评审专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充实完善省大数据专家库,充分发挥评审专家在我局项目立项评审、验收以及项目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现商请各有关单位协助推荐增补省大数据专家库评审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推荐增补的专家,除符合《贵州省大数据专家库评审专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要求的基本条件外,重点推荐熟悉“东数西算”、数据交易、5G、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元宇宙、北斗卫星等领域的专家,同时也可推荐熟悉热爱大数据工作的其他领域相关专家。
二、推荐方法及有关要求
(一)请发动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填写《贵州省大数据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连同本人学历、经历、职称、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一起扫描成PDF电子文档,于2022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1136834077@qq.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填写的相关信息请确保准确无误,以便工作联系。
(三)省大数据局根据所需承担工作职责及条件,对推荐的评审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通知单位和个人。
联系人:付勇,联系电话:18008511355。
附件:1.贵州省大数据专家库评审专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docx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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