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余庆供电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及贵州省《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黔府办函〔2023〕1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部署,为全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余庆县“获得电力”协调工作机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弘扬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电力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协调和谋划全县用电营商环境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作督查监督,推动优化提升用电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协调解决涉及用电营商环境有关重大问题,精心打造办事高效、群众满意的用电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余庆县“获得电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韦继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张毓凤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继勇 县经贸局局长
成 员:张发龙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 玲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 锋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贺春雨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 武 余庆供电局总经理
申学滨 余庆供电局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贸局,韩继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强化统筹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获得电力”指标调度会,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指标优化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分析效用。做好全县“获得电力”指标分析,持续优化分析指标体系,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对照任务清单,细化具体措施,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及时补齐短板弱项。
(三)注重宣传推介。持续开展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营造优化良好用电营商环境。
四、其他事项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指标牵头单位要把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领导小组成员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配备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积极认真开展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守好守牢底线。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生,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对破坏用电营商环境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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