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求,依据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41名;
(二)招聘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
二、招聘条件
江龙镇户籍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乡村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乡村常住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脱贫劳动力;
2.易地搬迁劳动力;
3.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4.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5.持《残疾证》的劳动力;
6.乡村大龄劳动力(女性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力);
7.其他类型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等因素,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大龄、残疾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新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劳动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江龙镇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困难证明原件1份;
(5)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龙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我单位将拟聘用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合格后,确定聘用。并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五)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后岗位报酬为每人每月工资400元,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年 150 元左右的标准,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江龙镇人民政府补充公告并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芹联系电话:0851-36720003
附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江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
附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基本 信息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相片 (一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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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籍 贯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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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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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是否达到聘用标准 |
婚姻状况 |
是否服从调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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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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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地 |
联系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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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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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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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年 龄 |
政 治 面 貌 |
职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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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审核意见 |
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签章) 2023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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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
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签章) 2023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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